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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学府北辰”之一。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科齐全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入选国家“珠峰计划”、“强基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等,为国际公立大学论坛成员。

创建时间:1919年

院校隶属:教育部

院校分类:综合类

学校校训:允公允能,日新月异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代码:10055

学历层次:本科层次

办学性质:公立大学

属性:中国211工程|科研机构|中国985工程|研究生院|全国重点大学|中国2011计划|中管高校|双一流

重点学科:一级学科6个+二级学科9个+重点学科2个

学校简介

南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周恩来总理的母校,由严修、张伯苓秉承教育救国理念创办,肇始于1904年,成立于1919年。

南开大学占地445.19万平方米,其中八里台校区占地122.50万平方米,津南校区占地245.89万平方米,泰达学院占地6.72万平方米。学校校舍建筑总面积197.90万平方米,按照“独立办学、紧密合作”的原则,与天津大学全面合作办学。

南开大学有专业学院26个,学科门类覆盖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农、医、教、艺等。学校有本科专业92个(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1个,不在一级学科覆盖下的二级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8个。学校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覆盖3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天津市重点学科32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

学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地方工程研究中心1个,2011协同创新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2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1个、备案研究中心6个,示范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4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2项,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9个,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1个,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20个,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4个,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2个,天津市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9个,天津市高校智库4个,天津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个。

南开大学与320多所国际知名大学和国际学术机构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拥有专兼职外国专家400余人,以及来自114个国家和地区的20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师资力量

南开大学有专任教师216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822人、硕士生导师770人,教授864人、副教授840人。

学校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7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3人、青年学者1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4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4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23人、青年拔尖人才1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8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基金”获得者21人、“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59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9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负责人6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首席科学家3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15人(17人次),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1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7,国家级教学团队9个,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8人;天津市杰出人才8人,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3人、青年拔尖人才12人、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11人,天津市有突出贡献专家7人,天津市杰出津门学者2人,天津市“13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0人、创新型人才团队带头人17人,“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8人,天津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38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6个。

招生简章

第一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办学层次及类型: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南开大学。

证书种类:凡具有南开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基本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南开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二条学校地址:学校法定住所地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设有八里台校区、津南校区和泰达校区。

第三条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第四条南开大学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等各级各类高级人才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经教育部核准,南开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4100人,全面推行大类招生。南开大学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数量、质量情况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六条招生范围:本科生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南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委员会审议学校招生计划和政策,对本科招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

第八条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南开大学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所填报志愿和文化考试成绩为依据,公平竞争,公正录取。

第十一条南开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数量和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数的105%。南开大学在确定调档数量、录取分数线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项目。

第十二条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果当地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南开大学人数不满招生计划数时,南开大学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不录取没有填报南开大学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南开大学根据总分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数(取投档分数的整数部分,下同)和报考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将录取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则看是否达到了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成绩达不到所填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安排专业时优先安排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若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相同,优先安排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按照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依次安排专业。

第十六条对江苏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规则排序,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AB+;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项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对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为BB;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专业招生对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

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在分数且选测科目等级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和必测科目等级的使用采取金牌榜排序, 即按获A+的多少排序,如获A+的数目相同,再看获A的数目,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对于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对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执行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规则,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范围要求。

第十九条南开大学保送生招生、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项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艺术类招生、港澳台招生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专业及优惠分值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条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依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开展录取工作。

第二十一条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及国家专项的录取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使用英语教材进行教学的相关专业志愿时,要慎重考虑该专业对英语水平的特别要求。南开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三条按照外语类保送生、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允许调整专业。

第二十五条医学院各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新生报到时,南开大学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南开大学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南开大学依据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附 则

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具体详情请到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南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查看。城市管理专业第三学年赴英国格拉斯哥大学修读课程,境外费用学生自理,其中学费大约1万英镑。南开大学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一般为700-1200元/年。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执行新规定。

第三十条本章程适用于南开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南开大学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23504845

纪检监察举报投诉电话:022-85358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网址:http://www.nankai.edu.cn

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南开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南开大学本科招生

简章更新至2020年7月,请以官网为准。

科学研究

南开大学既是教学中心,又是科研中心,取得了一批国内外公认的优秀成果。2019年,周其林院士领衔完成的“高效手性螺环催化剂的发现”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007—2018年以第一单位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获国家教学成果奖46项,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5门,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7门,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中国青年科技奖2项,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累计入选20篇。2019年,南开学者团队以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nce上发表研究论文3篇。2008—2017年南开大学被SCI收录的论文累计被引用篇数13069篇,累计被引用次数246598次,被引用次数排名第16位;篇均被引用次数18.87次,在全国累计被引用次数较多的高校中位居第一。

历史沿革

1919年,著名爱国教育家严范孙(1860-1929)和张伯苓(1876-1951)创办南开大学。

1937年7月,南开大学不幸惨遭日本侵略军狂轰烂炸,三分之二的校舍被毁。

1937年8月,南开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组长沙临时大学。

1938年4月,长沙临时大学迁往昆明,改称西南联合大学。

1946年南开大学迁回天津并改为国立。

1949年1月,天津解放,南开大学开始了新的历程。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南开大学的发展,1994年,天津对外贸易学院并入南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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